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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小额法庭法令执行锦囊

 

如果你是原告并获得胜诉,这只是第一步,你仍然需要采取以下行动来从被告那里收回金钱或者相关物品。

第一步:在你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你需要给负债人发送一封信,附上法庭的决定,告知对方他需要尽快还清债务,以及还债的方式,如何联系你,付到哪个账户等等;

第二步:当对方没有按照你的邮件清还债务,你就需要考虑:对方是否有债务偿还能力,他是否有工作,银行账户或者有什么资产,如果对方没有经济偿还能力,你只能等待。如果对方有经济偿还能力,你可以进行下一步行动。

第三步:如果你不清楚负债人的财政情况,你需要向法庭提出负债人财产审核,因此会申请法庭的聆讯(Examination Hearing)。

1. 你需要填写 a Notice of Examination (表格20H)以及 an Affidavit for Enforcement Request (表格 20P);

2. 你需要提交表格给法庭,工作人员盖章,确认聆讯时间;

3. 你需要在聆讯前30天将表格20H复印件送达负债人,同时附加一张空白的表格20I(Financial Information Form);

4. 你需要向法院递交Affidavit of Service (表格8A);

5. 负债人需要填写表格20I(Financial Information Form),在聆讯前送达你(债权人),同时在聆讯日带复件给法官;

6. 在聆讯日,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分期付款的判决。

 

第四步:如果你知道对方的工作地点,或者银行账户,你可以直接向法庭申请第三方索偿。你可以填写an Affidavit for Enforcement Request (表格20P)和a Notice of Garnishment (20E)提交法庭,法庭将盖章确认,留作记录。然后你需要将法庭的确认复印,交到你需要执行的第三方(雇主或者银行)以及负债人。

​债务索讨执行是个比较复杂而漫长的过程,如果你有任何问题,你可以联系我们,咨询相关的流程步骤,以便有效快速便捷地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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