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租房那点事之四 - 签订租约有艺术
移民加拿大,房子是新生活的开始,也一直是华人社区最热门的话题。随着海外买家税的陆续出台,热炒房子的温度骤然冷却,精明的投资者将眼光锁定在投入了长远发展的租房市场。
上回说过如何挑选和拒绝租客,如果你千挑万选,终于找到满意的租客,如何签订符合法律要求的租约呢?这回我们就来谈谈签订租约的艺术。首先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在安省,如果你是在2018年4月30日之后签订新的租约,必须要使用安省的标准租约,标准租约,标准租约。标准租约可以在政府的网站下载,请见以下链接:
标准合同主要是为了让房东和租客更清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容易混淆的条款进行解释,减少未来争端的可能性。那么针对大家的疑问,我们给出以下的问答解释:
1. 标准租约是否有例外?如果你的合同是2018年4月30日之前签订的,后来租客继续租住,旧租约仍然有限,不需要签订新的租约。本标准租约不适用于养老院,mobile Home,社会保障房,或者不适用于民用租用法的例外情况。
2. 如果房东不签标准租约,有什么后果?后果很严重,如果在租客提出书面要求,房东仍然不给标准租约,租客将有权扣留一个月的房租不付,或者租客可以给出60天通知提前结束租约。
3. 如果我想更好地保障作为房东的权益,该怎么办?这时我们就强调Schedule A的重要性,你需要将在标准租约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在合同附件中给予清楚的定义,例如我们常说到关于在租借单元内吸烟,吸大麻和种植大麻的限制等等。
我们常常讲到加拿大是讲究契约精神的地方,我们需要做到先小人后君子,如果你在签订标准租约,将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彻底讨论,最后形成双方同意且绑定的条款,这样就会将居住之后大家的纷争减到最低,何乐而不为呢?
签订租约之后,房东是不是认为自己就可以翘着脚等着收钱,做个逍遥房东呢?呵呵,房东和租客之间的博弈也刚刚拉开序幕。那么我们会在下一回谈谈关于处理维修问题的艺术,且听下回分解。